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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要素的标注方法
被测要素的标注方法
被测要素的标注方法(GB/T 1182—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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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测 要 素 |
标 注 方 法 |
标 注 示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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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要素由带箭头的指引线与公差框格的一端(左端或右端)相连。其箭头应指向公差带的宽度方向,或直径 |
被测要素为轮廓要素时 |
箭头应指向被测表面的轮廓线上,也可指在轮廓线的延长线上,但必需与尺寸线错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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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图中一个面的形位公差要求时,可在面上用一小黑点引出参考线,指引线箭头指在参考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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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要素为中心要素 |
如中心点、圆心、轴线、中心线、中心平面 |
指引线箭头应与尺寸对齐,即与尺寸线的延长线重合,指引线的箭头也可代替尺寸线的一个箭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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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测要素为圆锥体的轴线 |
指引线箭头应与圆锥体的大端或小端尺寸线对齐,必要时,箭头也可与圆锥体上任一部位的空白尺寸线对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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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测要素为局部要素时 |
是某一局部时,应用粗点划线画出其局部范围,并注上这个范围必要的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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