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图(摘自GB/T 17451-1998、GB/T 4458.1-2002)

视图(摘自GB/T 4458.1-2002)

基本视图
向视图

向视图是可自由配置的视图。绘图时应在向视图上方标注“×”(“×”为大写拉丁字母),在相应视图的附近用箭头指明投射方向,并标注相同的字母。

斜视图

斜视图是物体向不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投射所得的视图,用于表达机件上倾斜结构的真实形状。
斜视图通常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并标注。在必要时,允许将斜视图旋转配置。此时应在该斜视图上方画出旋转符号,表示该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应靠近旋转符号的箭头端。也允许将旋转角度标注在字母之后。
旋转符号为带有箭头的半圆,半圆的线宽等于字体笔划宽度,半圆的半径等于字体高度,箭头表示旋转方向。

图1 图2
图3
局部视图

1.用于表达机件的局部形状,见图1和图2。画局部视图时,一般可按向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见图1A、B、C视图)。
当局部视图按基本视图的配置形式配置时,可省略标注(见图2的俯视图)。局部视图的断裂边界用波浪线或双折线表示,如图1中的B、C视图所示。
当所表示的局部结构的外形轮廓是完整的封闭图形时,断裂边界可省略不画。

图4
局部放大图
图例附注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
局部放大图应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
同一机件上不同部位的局部放大图,当图形相同或对称时.只需画出一个
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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