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视图和断面图(摘自GB/T 17452-1998、GB/T 4458.6-2002)

剖视图(摘自GB/T 4458.6-2002)

剖视图分类
剖视图种类图例定义
全剖视图用剖切面完全地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称为全剖视图。如图中的A—A所示
半剖视图当物体具有对称平面时,向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射所得的图形,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图,另一半画成视图,称为半剖视图
当对称物体在对称中心线处有图线而不便于采用半剖视图时,使用局部剖视图为宜
局部剖视图

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物体所得的剖视图称为局部剖视图
局部剖视图中剖与不剖部分用波浪线(或双折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也不应超出物体的实体
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将该结构的轴线作为局部剖视图中剖与不剖的分界线
当需要表达诸如轴、连杆、螺钉等实心零件上的某些孔或槽时,经常使用局部剖视图
剖切方法分类
剖切方法种类图例说明
单一剖切面
斜剖
单一剖切面可以是平行于某一基本投影面的平面
单一剖切面也可以是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斜剖切面)
采用斜剖切面所画剖视图常称为斜剖视,其配置和标注方法通常如图所示。必要时,允许将斜剖视旋转配置,但必须在剖视图上方标注出旋转符号(同斜视图),剖视图名称应靠近旋转符号的箭头端
几个相交的剖切面(交线垂直于某一投影面)旋转剖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先假想按剖切位置剖开机件,然后将剖开后所显示的结构及其有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再进行投射在剖切平面后的结构仍按原来的位置投影,如图中的油孔
当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时,应将此部分按不剖绘制,如图中的臂
复合剖单一剖切面还可采用柱面剖切机件,此时剖视图应按展开的形式绘制
几个平行的剖切面
阶梯剖
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阶梯剖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各剖切平面的转折处必须为直角,并且要使表达的内形不相互遮挡,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的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

断面图的规定画法(摘自GB/T 4458.6-2002)

分类图例画法规定
移出剖面 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通常配置在剖切线的延长线上
必要时可将移出剖面配置在其他适当位置。在不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
当移出断面的图形对称时,也可画在视图的中断处
由两个或多个相交剖切平面剖切得到的移出剖面,中间一般应断开
当剖切平面通过回转面形成的孔或凹坑的轴线时,这些结构按剖视绘制
当剖切平面通过非圆孔,会导致出现完全分离的两个断面时,则这些结构应按剖视绘制
按剖视图要求绘制的移出断面图(第一种情况)
按剖视图要求绘制的移出断面图(第二种情况)
便于读图、逐次剖切的多个断面图可按左图的形式配置
重合剖面 重合断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制,当视图中的轮廓线与重合断面的图形重叠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
不对称的重合断面可省略标注

剖视图的配置及标注(摘自GB/T 4458.6-2002)

一般规定:
(1)剖视图的配置仍按视图配置的规定。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图1、图2);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他适当位置,但此时必须进行标注。
(2)一般应在剖视图上方标注剖视图的名称“×一×”(×为大写拉丁字母)。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和投射方向,并标注相同字母。
(3)剖切符号、剖切线和字母的组合标注如图3所示。剖切线也可省略不画,如图3示。

剖视种类 图例 说明
半剖

图1

剖切符号为粗短划,箭头线为细实线,剖切线为细点划线 剖切符号在剖切面的起迄和转折处均应画出,且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箭头线应与剖切符号垂直。在剖切符号的起迄和转折处应标记相同的字母,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且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不论剖切符号方向如何,字母总是水平书写
全剖

图2


图3


图4


图5


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图2) 当单一剖切平面重合于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无其他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 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 用几个剖切平面分别剖开机件,得到相同的剖视图时,按图4的方式标注 用一个公共剖切平面剖开机件,按不同方向投射所得到的两个剖视图,按图5的方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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